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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lin 發表於 2012-11-15 02:03  

QUOTE:
原帖由 Andrew  2012-11-15 01:17 發表
前輩能不能直接告知家券商
我使用的兆豐確定配息是有收取Scrip fee (香港兆豐台灣兆豐皆有)

我在富邦證( 群益證) 配息 沒有其他 fee

手續費可談, 主管同意

最低消費也可談, 主管同意

但券商 會開放 無低消  的時間
之前是富邦證, 現在是  群益證 免低消 (to 2013-12-31)

我之前在香港券商下單過, 什麼錢都要收
與台灣相比, 台灣真是天堂

但看到現在 台灣證券業 蕭條, 從業人員失業, 心中真的十分難過

港股 真的複委託 就好了
利人又利已
真的
不必遠渡重洋,
勞民又傷財








allanlin發表於 2012-11-15 00:34  

QUOTE:
原帖由 may  2012-11-15 00:27 發表
中行建行工行似乎都沒在美國上市, 查不到

港股複委託 較方便

無最低消費
不需匯款
手續費 與台股差不多

配息無費用 (ADR 0.02--0.05USD/)
配息直接回台灣



若有 1000W  TWD OR 1 M  USD以上
更不宜 出去境外

萬一出事
會投拆無門,,,,,, (要打海外官司, ,,,,,,,,,)  


台灣, 至少有金管會 AND 台灣 法院, 可討回公道
(
我切身之痛,不要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在遇到之前, 也不相信自已會這麼衰...)

1.  1 M USD
以上
(
被定為專業投資人, 實際上是專業肥羊) 匯出國外擺明是隻肥羊, 人性本貪, 對方可有意 OR 假裝無意 
筆交易(ipo, 連動債.....),很高興未被收收費, 他上手給他 5%以上
仔細想想,若穩賺, 投資銀行自己賺就好, 為何 call 來賺, 天下有如此好康的事?
so
海外交易, 淺嘗輒止, 小錢玩玩就好, 不必重壓的資, 除非不在台灣生活


2.  
2008年經驗.
   
台灣--  透過金管 and 律師  ,  收回各品之from  18% to 100% 的本金
   
境外 ----(金管會不管) 投拆無門,,,,除非打海外官司,....... 收回   0% 的本金


allanlin 發表於 2012-11-27 14:40  

QUOTE:
原帖由 cpu330  2012-11-27 14:07 發表

在此提醒同學海外所得一定要申報,不然資金回來時被到除了追繳稅額還要罰,
基本上海外所得率不高,若賺錢一些錢也是對的,
同時還要注意資金來源問題如果不是自己能力賺來的錢(如父母提供)到也是要扣贈與及罰金,
...


這也是複委託 優點, 一筆錢流向都清清楚楚,, 券商一,
也不必擔心匯款單不見了, 以後萬一, 會舉證困難
,
若無法舉證,就得依 局認定補,
我也認為這對納,相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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