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 Chen 已針對您的文章「海外投資,注意風險 (置頂文)」留下新意見: 請教Allen, 在FB上看到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的討論串有點疑問, 因為一直以來常看到對海外券商如何報稅的說法是等到錢從國外轉回台灣後再申報所得 若要避稅可以分批分年匯回.但這跟我的認知似乎不太一樣, 我自己是每年列印IB年度損益表單, 然後進行海外所得報稅. 我以為如此的話即使將來有一筆超過數千萬的資金匯回也應該不需另外繳稅 (不考慮匯兌收益的話)我理解的是所得的認列應是與所得發生年度有關 而非國內國外的資產移轉 請問這樣的認知對嗎?另外我也有向IRS確認申請股利退稅是否可行, 但結果確實是屬於non-ECI. 所以希望多一些人能在Allan的Blog瞭解這個資訊.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3,421)

hi jerry :你說的事情我已經跟您確認富邦複委託的主管已經 email 回復(美股,,港股都是一樣..現金股息不收手續費)給您參考祝你天天愉快一切順心
BRallan
From: ooo
To: allan lin
Sent: Tuesday, June 25, 2013 5:09 PM
Subject: RE: 富邦不用收港股配息手續費? 請確認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7) 人氣(1,416)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364)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184)
|
您提到, 你要報稅要有Social Security number. 能不報美國稅,就不要報,不要被IRS認定你是美國Tax Resident 才好 意思是台灣投資人透過海外券商或是台灣券商複委託所獲的股利收入,依IRS規定,為外國人獲得的投資分紅收入不屬於Income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U.S. Trade/Business,故不能填寫在1042-S 上的10a,也就沒有所謂的line40的免稅額度,因此30%的預扣稅是不能退的,這樣的理解正確嗎?感謝您的回答!!!!!! | |
| Tony 的回覆: | Mar 4, 2013 |
| 稅法說外國人股利其實是30%稅,Capital gain 才是免稅,也就是說你若賣股票賺錢是免稅 |
會不會是IRS收到`1042-s表,會先
設定是可以退稅,
但後來若被查稅發現不能退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319)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147)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46)

From: 宥聰
發表於 2012-11-14 11:30
星期天高雄課, Lin 桑和同學分享殼牌石油在美股有 RDS.A、RDS.B 兩個代號RDS.A 配息扣稅率 15%RDS.B 配息扣稅率 0%建議買 RDS.B
allanlin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3,973)